王傳濤
  我們從來不缺好制度,缺的就是嚴格的執行和良好的監督
  本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在其官網上發佈了《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其中第12條和第17條規定,自治區各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依照財政部制定的分地區標準執行。記者發現,這份“標準表”在多地財政廳官網上“露臉”:省部級幹部住宿費限額標準統一為800元每人每天。對此,網友產生了諸多質疑。
  提及官員的差旅費,無數納稅人就會不自覺地生出“心疼”的感覺來。客觀而言,任何一個單位,無論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都應該有相關差旅規定。這是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的必然。
  再說說高低問題。級別決定差旅標準,筆者認為也沒有問題。省部級官員的出訪活動,一定的級別,對應著一定的差旅標準,這也是國際慣例。對於官員差旅標準,我們從來不怕高與低的問題。怕就怕,這個差旅標準,只是一個擺設,無論是科級,還是處級,抑或是廳局級,都能輕而易舉地享受到飛機和輪船的“頭等艙”,動車或高鐵的“商務艙”,出門就是奧迪車和五星酒店,條件差的免談……因此,高低的問題是次要問題,真正關鍵的問題其實是對這個現行的制度標準是不是嚴格執行的問題。
  我們從來不缺好制度,缺的就是嚴格的執行和良好的監督。近些年來,中央各部門也沒少按著差旅費管理下功夫,但是,總是得不到真正嚴格的執行。比如,2006年財政部發佈過《中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辦法》。2012年8月,財政部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工作的通知》。到了2013年11月,中央和國務院又印發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到了12月,財政部又印發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如此之多的差旅管理規定,讓人眼花,目不暇接。但是不是真正管住了官員的嘴和腿,似乎還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歸為一言,差旅費管理制度本身沒有原罪,而且,現在看來其中一些“廳局級只能坐普通艙”的規定還非常接地氣,但是,真正的問題,是把上述制度和規定監督好、落實好、執行好,是把權力關進籠子,是防止官員的親屬家人沾到差旅報銷的便宜,這些才是關於差旅問題的癥結所在。
 
(編輯:SN09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i73sibp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